甘文旅厅办字〔2020〕71号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省直各相关单位:
2020年6月13日是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办非遗发〔2020〕27号)及《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关于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非遗购物节”的通知》(非遗函〔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主题配合参与全国主会场集中宣传展示活动
按照文旅部办公厅(办非遗发〔2020〕27号)通知,文化和旅游部将发动网络视频平台联合举办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全国主会场活动—“2020非遗影像展”,请各市(州)文旅部门认真对照文旅部办公厅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紧扣“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活动主题及“非遗传承进万家 健康生活你我他”等宣传口号,通知各项目保护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省文旅厅将按照文旅部后续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主会场线上非遗展演展示活动。
二、多措并举开展好“非遗购物节”各项活动
依据文旅部非遗司(非遗函〔2020〕11号)文件精神,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会同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电子商务司、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支持阿里、京东、苏宁、拼多多、美团、快手、东家等网上购物平台定于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6月13日)以传统工艺类产品为主,联合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购物节”是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省文旅厅正在积极对接文旅部非遗司,尽快制定省上参与“非遗购物节”方案,届时请各单位、部门根据方案组织参加。
同时,请各市(州)文旅部门逐项对照文旅部非遗司通知(见附件2)中5项工作要求,综合研判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与当地“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一起统筹安排,广泛动员、组织本地区各级项目保护单位及非遗传承人、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各类电商平台及相关企业、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各界力量,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本地区“非遗购物节”线上线下相关活动。
三、积极组织参加甘肃省主会场相关活动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非遗在人民大众健康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是重点宣传非遗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人民战争中发挥的积极作用,结合我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形势和关于复工复产通知有关要求,对照文旅部办公厅通知精神,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甘肃省文旅厅将优选省级网络视频平台举办甘肃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播、网上非遗公开课系列活动,预通知中原计划今年在平凉市举办的主会场系列活动取消。
围绕“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活动主题,甘肃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影像展播将分5个专题:(一)传统体育;(二)传统医药;(三)餐饮;(四)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五)其他优秀非遗项目。请各市(州)文旅部门结合当地非遗保护实际,以现有、成熟节目为主,按照上述5个专题,广泛征集或者组织拍摄并遴选本地区影像视频作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时间节点提交至省文旅厅非遗处,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在国家级媒体平台宣传推介,并在我省网络视频平台进行集中展播。
四、各市(州)组织开展各类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为指导全国各地开展好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对指导思想、主题、口号与重点活动等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对开展好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市(州)文旅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非遗传承 健康生活”的活动主题和相关宣传口号,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形势,在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组织开展好本地区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五、相关工作要求
1.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要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当地疫情管控要求和规范,因地制宜、分区分级、统筹安排;要注重实效,做到节俭环保又不失热烈,杜绝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新媒体载体和网络平台作用,组织策划线上宣传展示传播活动;要严格把握活动的内容和价值导向,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行。
2.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旅游融合发展相结合,积极宣传本地优秀乡土文化,深入挖掘传统体育、传统医药、传统饮食类项目魅力,展现非遗保护成果;要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开展。
3.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要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及广大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确保宣传效果落到实处。
4.各市(州)于2020年5月6日前,将本地区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拟举办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3)报省文旅厅非遗处(根据4月9日下发的预通知要求,已报送了信息汇总表的市州,需要进一步完善再次报送),待省厅汇总审核遴选后报文旅部非遗司。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将公布遴选的重点活动信息,向媒体发布。省文旅厅也将遴选重点活动信息,在厅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
5.各市(州)严格审核本地区征集到的网上展演视频(含图片及文字资料),杜绝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及知识版权等方面出现任何问题。5月15日前,以市(州)文旅部门为单位,分传统体育、传统医药、餐饮类、非遗助力抗击疫情以及其他等5个类别,每个类别2-3个视频(每个视频时长4-8分钟、MP4格式),灵活形式报送到省厅非遗处。
6.各市(州)于6月16日前将本地区2020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及“非遗购物节”活动工作总结(包括活动情况、参与人次、亮点和经验等)书面报省厅非遗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swhtfy@163.com)。
联 系 人:祁晓亮
联系电话:0931-8880125
邮 箱:gsswhtfy@163.com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27日